豪美新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查股网  2024-11-23  豪美新材(002988)公司公告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南金贸易公司(以下简称“南金贸易”)的通知,获悉其前期质押给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广州农商银行佛山分行”)的部分公司股份解除了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单位:万股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质押起始日质押解除日质权人
南金贸易88216.32%3.56%2024年7月12日2024年11月20日广州农商银行佛山分行
合计-88216.32%3.56%---

2、南金贸易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南金贸易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累计被质押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合计占已质押股份比例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合计数量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南金贸易5404.7021.80%240044.41%9.68%00.00%00.00%
广东豪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8172.9632.96%360044.05%14.52%00.00%00.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清远市泰禾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191.51410.77%00.00%0.00%00.00%00.00%
董卫东85.510.34%00.00%0.00%00.00%00.00%
合计13854.684155.87%600043.31%24.20%00.00%00.00%

二、其他说明

南金贸易及其一致行动人所质押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 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也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的履行。公司将持续关注南金贸易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变动情况,并严格遵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解除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