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美新材: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7-16  豪美新材(002988)公司公告

债券代码:127053

债券简称:豪美转债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7 月15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的议 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正拓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拓精密”)与东 莞市桦丰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桦丰产业投资”)拟签订《租赁合 同》,租赁桦丰产业投资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大岭山大道359 号A 栋1-9 楼E 栋1-9 楼,租赁期为6 年,租赁总金额约为人民币4,032 万元(含税)。

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豪拓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豪拓”)与 OPPO(重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OPPO(重庆)智能”)拟签订《租 赁合同》,租赁OPPO(重庆)智能位于重庆市两江新区玉峰山镇欧珀大道188 号 园区内E7 幢一楼部分区域,租赁期为3 年,租赁总金额约为人民币897.91 万元 (含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 易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 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东莞市桦丰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玉桑

注册资本:100 万元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大岭山大道359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园区 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 询;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住房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 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 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建筑物清洁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餐饮管理;酒店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科技中介服务; 规划设计管理;物业管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创业空间服务;办公服务;国内 贸易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正拓精密与桦丰产业投资均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桦 丰产业投资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OPPO(重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小聪

注册资本:40000 万元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玉峰山镇玉龙大道188 号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电话机、手机、手机配件、饰品、手机周边设备、 通信终端智能设备(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电脑及周边设备、打印 机、锂电池、家用电器、掌上电脑;销售:电子元器件及原材料、五金交电;电 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开发与销售;手机及其周边配件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 售;手机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开发与销售;设计、制作、代理及发布广告;市场 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及推广服务;通信产品信息咨询与技术服务;互联网信息 咨询服务;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软件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房屋租赁(不含住宿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在许可 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豪拓与OPPO(重庆)智能均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 询,OPPO(重庆)智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租赁合同主要内容

(一)东莞市桦丰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合同双方

出租方:东莞市桦丰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广东正拓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2、租赁房屋基本情况: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大岭山大道359 号A 栋1-9 楼E 栋1-9 楼(含公摊)、宿舍楼第六层18 间、第五层5 间(合计宿舍23 间)。

3、租赁用途:工业厂房、员工宿舍

4、租赁期限:租期为6 年,自2026 年8 月01 日起至2032 年7 月31 日止。

5、租赁费用:甲乙双方约定,厂房月租金共计人民币560,000 元(含税)。 在签订合同后,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三个月的租金人民币1,680,000 元作为 保证金,及第一个月租金人民币560,000 元。保证金在合同到期时乙方退租并交 房验收且结清双方往来款项后退还给乙方。

房屋租金及其他费用前三年不变,从第四年起开始递增,递增幅度为每三年 10%。

(二)OPPO(重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合同双方

出租方:OPPO(重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重庆豪拓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2、租赁房屋基本情况:重庆市两江新区玉峰山镇欧珀大道188 号园区内E7 幢一楼部分区域,该场地的计租面积为9,781.12 平方米。

3、租赁用途: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办公,汽车轻量化零部件研发和生产以及 产品仓储等正常经营活动(不可储存锂电池)。

4、租赁期限:租赁期为3 年,租赁日期自2026 年7 月20 日起至2029 年7 月19 日止。

5、租赁费用:租赁期内场地的租金(含税)按照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19 元计;物业费(含税)按照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6.5 元计。租金、物业费采取先 付后用、先款后票的方式,按季度支付。

6、租赁保证金金额应为场地1 个月含税租金、物业费之和,共计人民币 249,418.56 元。租赁保证金在本合同签订后,乙方须在15 日内完成支付,甲方 收到款项后30 日内开具收据。

四、交易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价格均以所在区域的市场租赁价格为依据,遵循自愿、公平的原则, 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正拓精密和重庆豪拓为公司分别于2026 年3 月、2026 年4 月在东莞、重庆 设立的子公司,拟在当地建设新产能,布局新业务,就近配套、服务下游客户。 正拓精密和重庆豪拓本次租赁相关物业用于日常经营、办公及员工宿舍,系根据 业务拓展规划进行产能建设之需,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及长远利益,不会对公 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租赁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租赁 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由于本次租赁合同租赁期限较长,可能存在交易双方因经营状况变化或其他 原因导致《租赁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产生履约风险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7 月16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