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精装: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3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3月6日以电子邮件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可转债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可转债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规有效。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可转债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89 | 证券简称:中天精装 | 公告编号:2023-【】 |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均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审批程序合规有效,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归还前次使用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暨使用可转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