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精装: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调整前“精装转债”转股价格:人民币19.10元/股
2、调整后“精装转债”转股价格:人民币18.50元/股
3、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3年6月5日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2日公开发行了577.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精装转债,债券代码:127055),根据《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假设调整前转股价为Po,每股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率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率为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调整后转股价为P(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Po/(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Po+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Po+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Po-D;三项同时进行时:P=(Po-D+A×K)/(1+N+K)。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2日;除权除息日:2023年6月5日;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等事项而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按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实际分配总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鉴于上述原因,精装转债的转股价格将做相应调整,调整前精装转债的转股价格为人民币19.10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人民币18.50元/股,即P=(Po-D)=(19.10-6/10)=18.50元。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5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