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精装: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数量过半暨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89 | 证券简称:中天精装 | 公告编号:2023-046 |
债券代码:127055 | 债券简称:精装转债 |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数量过半
暨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深圳市中天安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安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114,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预披露公告。根据预披露公告,中天安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安减持合计不超过950.8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合计不超过5.233%,截止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计划中的股份减持股份607.81万股,数量已过半,且本次减持股份变动超过1%。根据公司收到的股东中天安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安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现将具体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披露情况 | 股份变动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股数占减持时总股本的比例(%) |
中天安 | 详见公告编号:2023-002 | 大宗交易 | 2023年1月6日至 2023年1月10日 | 15.52 | 339.33 | 1.87 |
中天安 | 详见公告编号:2023-033 | 大宗交易 | 2023年1月20日 | 15.31 | 18.48 | 0.10 |
张安 | 详见公告编号:2023-033 | 集中竞价 | 2023年2月7日 | 18.27 | 70.00 | 0.39 |
中天安 | 详见本公告 | 集中竞价 | 2023年6月7日 | 16.10 | 26.00 | 0.14 |
张安 | 详见本公告 | 集中竞价 | 2023年6月7日 | 16.41 | 154.00 | 0.85 |
合计 | 607.81 | 3.35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中天安 | 合计持有股份 | 4,320.00 | 23.78 | 3,936.19 | 21.66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320.00 | 23.78 | 3,936.19 | 21.66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00 | 0.00 | 0.00 | 0.00 | |
张安 | 合计持有股份 | 896.40 | 4.93 | 672.40 | 3.7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24.10 | 1.23 | 0.10 | 0.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672.30 | 3.70 | 672.30 | 3.70 | |
合计 | 合计持有股份 | 5,216.40 | 28.71 | 4,608.59 | 25.36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544.10 | 25.01 | 3,936.29 | 21.66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672.30 | 3.70 | 672.30 | 3.70 |
注:1)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2)因公司可转债处于转股期,上表中本次减持前/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分别按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23年5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169.0492万股、18,169.7105万股为计算基数;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系统内中天安的股份全部为流通股,以上表格和中登系统保持一致。另,截止本公告日,对于中登系统内的中天安流通股,中天安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承诺在所持公司股票满足减持条件后2年内,
每年累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其直接及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张安先生因为公司高管,每年无限售条件股份为其持有股份总数的25%。
二、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中天安、张安 |
住所
住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
权益变动时间
权益变动时间 | 2023年1月20日至2023年6月7日 | |||
股票简称 | 中天精装 | 股票代码 | 002989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股东名称 | 减持期间 | 减持股数(万股) | 占减持时总股本的比例(%) |
A股 | 张安 | 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6月7日 | 224.00 | 1.2328 |
A股
A股 | 中天安 | 2023年1月20日至2023年6月7日 | 44.48 | 0.2448 |
合 计 | 268.48 | 1.4776 |
注:
)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因公司可转债处于转股期,2023年
月减持时公司总股本为18,169.0492万股,2023年
月减持时公司总股本为18,169.7105万股,上表中减持股数、减持比例分别按公司当时实际的总股本数填列、计算。
注:1)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2)因公司可转债处于转股期,2023年1月减持时公司总股本为18,169.0492万股,2023年6月减持时公司总股本为18,169.7105万股,上表中减持股数、减持比例分别按公司当时实际的总股本数填列、计算。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 |
其他 ?(因公司可转债转股而导致持股比例被动变化)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 |
其他 □(请注明) | |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中天安
中天安 | 合计持有股份 | 3,980.67 | 21.91 | 3,936.19 | 21.66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980.67 | 21.91 | 3,936.19 | 21.66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00 | 0.00 | 0.00 | 0.00 |
张安
张安 | 合计持有股份 | 896.40 | 4.93 | 672.40 | 3.7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24.10 | 1.23 | 0.10 | 0.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672.30 | 3.70 | 672.30 | 3.70 | |
合计 | 合计持有股份 | 4,877.07 | 26.84 | 4,608.59 | 25.36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204.77 | 23.14 | 3,936.29 | 21.66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672.30 | 3.70 | 672.30 | 3.70 |
注:
)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因公司可转债处于转股期,本次减持前/后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分别按截至2022年
月
日、2023年
月
日公司总股本18,169.0492万股、18,169.7105万股为计算基数;
)中登系统内中天安的股份全部为流通股,以上表格和中登系统保持一致。另,截止本公告日,对于中登系统内的中天安流通股,中天安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承诺在所持公司股票满足减持条件后
年内,每年累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其直接及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张安先生因为公司高管,每年无限售条件股份为其持有股份总数的25%。
注:1)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2)因公司可转债处于转股期,本次减持前/后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分别按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23年5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169.0492万股、18,169.7105万股为计算基数;3)中登系统内中天安的股份全部为流通股,以上表格和中登系统保持一致。另,截止本公告日,对于中登系统内的中天安流通股,中天安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承诺在所持公司股票满足减持条件后2年内,每年累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其直接及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张安先生因为公司高管,每年无限售条件股份为其持有股份总数的25%。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114),持有本公司股份4,320.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3.78%)的股东中天安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26.75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4%;持有本公司股份896.4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93%)的股东张安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或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24.1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233%。中天安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安减持合计不超过950.8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合计不超过5.233%。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中天安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安实际股份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且未违反其所做出的相关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成,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股东中天安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安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间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要影响。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预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股东中天安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安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后续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股东中天安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安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 | |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 | 是□ 否□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
7.备查文件
7.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
.律师的书面意见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特此公告。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