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精装: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债券代码:127055
债券简称:精装转债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主持人:董事长楼峻虎先生
4、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9 月30 日(星期三)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 年9 月30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9 月30 日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6、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八路深业泰然大厦C 座8 楼 会议室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1 人,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92,885,6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0702%。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795,1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23%。
2、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1,693,13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4787%。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602,65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09%。
3、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192,4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15%。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192,4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15%。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提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关于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56,137,03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对本 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06%;反对434,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对本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76%;弃权23,7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11,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对本议案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41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37,0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对本议案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9293%;反对434,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对本 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462%;弃权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对本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45%。
本提案关联股东张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中天安汇智技术有限公司 已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92,622,91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72%;反对255,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54%;弃权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532,4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3.0780%;反对25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6.7402%;弃权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18%。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92,622,31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65%;反对256,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60%;弃权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531,8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3.0622%;反对25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6.7560%;弃权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18%。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92,622,91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72%;反对255,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54%;弃权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532,4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3.0780%;反对25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6.7402%;弃权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18%。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92,622,31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65%;反对256,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60%;弃权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531,8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3.0622%;反对25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6.7560%;弃权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1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鲁潮、鲁梦瑶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 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关于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9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