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视科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990 证券简称:盛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3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盛视技术有限公司,其资产负债率超过70%。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的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18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8.30%,公司实际签署正在履行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7,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1.75%,全部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的担保。
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深圳市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出具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盛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盛视”)与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授信业务协议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担保范围为招商银行深圳分行为深圳盛视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1日和2024年5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事项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
(包括但不限于融资业务(用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押汇、远期外汇等)担保、向供应商申请信用账期的担保、项目履约担保等),其中深圳盛视的担保额度预计为人民币3亿元或等值外币。担保额度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新的担保额度之日止。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审议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为深圳盛视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亿元,可用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盛视技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5年10月12日
3.注册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渔邨社区嘉宾路4055号城市天地广场东座7层701-B007
4.法定代表人:胡刚
5.注册资本:6,50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计算机软件、机电一体化产品、工业自动化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楼宇智能化控制设备、通讯信息设备、电子产品、安防产品、计算机网络及数据库的技术开发与销售;弱电智能化系统、智能控制系统、通信网络系统、信息安全系统、安全防范系统的设计、技术咨询、安装维护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经营进出口业务。许可经营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施工。
7.股权结构及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深圳盛视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末(经审计) | 2024年3月末(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49,303,728.38 | 136,381,051.55 |
负债总额 | 122,311,743.16 | 106,444,456.12 |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 122,311,743.16 | 106,444,456.12 |
银行贷款总额 | 0.00 | 0.00 |
或有事项金额 | 0.00 | 0.00 |
净资产 | 26,991,985.22 | 29,936,595.43 |
资产负债率 | 81.92% | 78.05% |
项目 | 2023年度(经审计) | 2024年1-3月(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137,354,758.91 | 39,755,733.97 |
利润总额 | 2,855,201.06 | 2,968,555.16 |
净利润 | 2,857,035.92 | 2,944,610.21 |
(三)被担保人诚信状况
深圳盛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文件主要内容
授信申请人:深圳市盛视技术有限公司保证人: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鉴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与授信申请人签署了《授信协议》,同意在《授信协议》约定的授信期间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总额为人民币(大写)伍仟万元整(含等值其他币种)授信额度(以下简称“授信额度”),保证人自愿为授信申请人在《授信协议》项下所欠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主要具体担保事项如下:
1.保证范围: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招商银行深圳分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2.保证方式:保证人确认对保证范围内授信申请人的所有债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责任。
3.保证责任期间: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深圳盛视提供担保,是基于深圳盛视的业务发展需要。深圳盛视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管理与业务开展有充分的了解和控制,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的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18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8.30%,公司实际签署正在履行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7,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75%,全部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特此公告。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