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视科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经核查,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 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2.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盛视技术有限公司近期与某公司签署《算力产业合 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公司于2026 年5 月27 日披露了《关于全 资子公司签署算力产业合作协议的公告》。该合作协议的履行对公司未来各年度 业绩产生的影响程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情况以协议履行进度和公司经审计确 认的收入为准。在合作协议执行过程中,存在政策、技术、市场、履约能力等方 面不确定性风险,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带来的风险等,进而可能导致后 续各批次订单落地不确定、协议延缓履行、履约时间延长、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 的风险。本合作协议的履行涉及采购较大金额的IT 设备及其配件,公司采购设 备的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公司资金筹措不 到位,致使公司无法按协议约定提供服务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盛视科技;证券代码:002990)于 2026 年6 月12 日、2026 年6 月15 日、2026 年6 月16 日连续3 个交易日收盘 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下: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有关情况说明如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 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 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 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 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3.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6 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