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源食品: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持有公司5,613,42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02%)的股东严海雁先生计划在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932,158股(含)(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00%)。
近日,公司收到严海雁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甘源食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披露的前述严海雁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严海雁先生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严海雁先生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严海雁
严海雁 | 合计持有股份 | 5,613,420 | 6.02% | 5,613,420 | 6.02% |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 4,210,065 | 4.52% | 4,210,065 | 4.52%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1,403,355 | 1.51% | 1,403,355 | 1.51% |
注:上述持股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有误差,均为四舍五入导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日,严海雁先生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关于减持价格、减持数量承诺的情形。
3.严海雁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严海雁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甘源食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