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明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3-29  宝明科技(002992)公司公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3月28日以现场结合视频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22日以邮件、电话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各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张春先生、赵之光先生、任富增先生、王孝春先生、李后群先生以视频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3年3月28日作为预留授予日,以6.4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90名激励对象授予1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张春先生、巴音及合先生、张国宏先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关联董事李云龙先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关联方,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

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