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明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13日以邮件、电话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各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并转让全部股权的议案》
本次减资及股权转让是公司基于整体发展规划及结合合肥市宝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际经营现状进行的资源整合和优化配置,有利于优化公司组织结构,提高公司的整体经营效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并转让全部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决定于2024年2月5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06)。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