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海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3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6月8日(星期四)下午14:00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依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8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6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8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塘厦镇蛟乙塘银园街2号公司会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1日。
8、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23年6月1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二),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2.00 | 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3.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累积投票提案 | ||
4.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4)人 |
4.01 | 选举刘昊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4.02 | 选举刘蕾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4.03 | 选举刘旭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4.04 | 选举匡翠思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5.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5.01 | 选举郭继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5.02 | 选举周德洪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5.03 | 选举延新杰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6.00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6.01 | 选举韩文彬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6.02 | 选举谭群智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2、以上提案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3、上述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上述提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表决分别进行,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采取现场、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6月7日9:00-11:00 及 14:00-16:00;
(2)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3年6月7日当天16:0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ir@aohaichina.com);
(3)传真方式登记时间:2023年6月7日当天16:00之前发送传真到公司传真号(0769-86975555)。
3、登记手续:
(1)现场登记
法人股东现场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④持股凭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⑤持股凭证复印件;⑥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自然人股东现场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持股凭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④持股凭证复印件。
(2)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
公司股东可根据现场登记所需的相关材料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所提供的登记材料需签署“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字样。
①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登记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公司邮箱(ir@aohaichina.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登记参加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②采用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登记材料传真至公司。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已填写的股东大会回执(详见附件三)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传真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中的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现场登记地点:东莞市塘厦镇蛟乙塘银园街2号证券事务部。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蔺政
电话:0769-86975555
传真:0769-86975555
电子邮箱:ir@aohaichina.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材料备于董事会办公室。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
3、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费用自理。
4、请准备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登记时间内报名。为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三十分钟办理会议入场手续,迟到或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者不得入场。
5、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93”,投票简称为“奥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
(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
(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6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8日上午 9:15 至 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致: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00 | 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
累积投票议案 | 提案4、5、6为等额选举,请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4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4)人 | |||
4.01 | 选举刘昊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4.02 | 选举刘蕾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4.03 | 选举刘旭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4.04 | 选举匡翠思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5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
5.01 | 选举郭继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5.02 | 选举周德洪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5.03 | 选举延新杰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6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
6.01 | 选举韩文彬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
6.02 | 选举谭群智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附件三: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致: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应于2023年6月7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ir@aohaichina.com)或传真方式(传真:0769-86975555)交回本公司证券事务部,地址:东莞市塘厦镇蛟乙塘银园街2号证券事务部,邮编:523723。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要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表明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 |||||
股东地址 | |||||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持股数量 | 股东账号 | ||||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
发言意向及要点: | |||||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