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海科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6-27  奥海科技(002993)公司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06 月26 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06 月26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2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塘厦镇沙新路27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昊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4 人,代表股份 183,485,7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3514%。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 人,代表股份 167,359,5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4320%。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8 人,代表股份16,126,198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194%。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9 人,代表股份21,545,898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08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 人,代表股份 5,419,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9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8 人,代表股份16,126,1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194%。

3、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 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每项提案的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491,71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883%;

反对6,991,49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04%;

弃权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51,9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5391%;

反对6,991,4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4493%;

弃权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6,525,02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064%;

反对6,956,38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912%;

弃权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85,2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6937%;

反对6,956,3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2864%;

弃权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0%。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859,59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088%;

反对10,621,11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885%;

弃权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19,7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6815%;

反对10,621,1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2953%;

弃权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2%。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 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合法, 会议形成的《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27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