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在线: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3年10月10日(星期二)14:0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年10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通州区商通大道5号院(紫光科技园)21号楼一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
4、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信意安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96,612,7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77,454,480股的54.4437%。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17,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9%。
(2)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96,595,1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4337 %。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7,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9%。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17,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9%。
(4)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全体董事、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候选人岳利强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如下议案,并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6,603,72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7%;反对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8.8636%;反对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1.13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张文亮、王欣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召集人和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