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博合金: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96 证券简称:顺博合金 公告编号:2023-042债券代码:127068 债券简称:顺博转债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修改或新增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3年4月1日以公告形式发出会议通知,现场会议于2023年4月17日(星期一)14:00在重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王真见先生主持。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负责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218,051,7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9.6700%。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共6人,代表股份1,678,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823%。
出席本次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股份216,491,2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9.3145%;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560,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555%。
二、会议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提请审议的提案进行了审议,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一)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同意216,491,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843%;反对1,56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1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7,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135%;反对1,56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98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2 发行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216,491,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843%;反对1,56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1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7,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135%;反对1,56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98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216,491,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843%;反对1,56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1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7,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135%;反对1,56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98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216,491,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843%;反对1,56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1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7,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135%;反对1,56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2.98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5 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同意216,491,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843%;反对1,56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1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7,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135%;反对1,56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98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6 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同意216,491,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843%;反对1,56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1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7,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135%;反对1,56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98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7 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同意216,491,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99.2843%;反对1,56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1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7,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135%;反对1,56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98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8 募集资金用途
总表决情况:同意216,491,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843%;反对1,56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1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7,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135%;反对1,56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98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9 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同意216,491,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843%;反对1,56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1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7,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7.0135%;反对1,56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98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0 决议有效期限
总表决情况:同意216,491,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843%;反对1,56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1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7,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135%;反对1,56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98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6,491,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843%;反对1,56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1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7,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135%;反对1,56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2.98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6,491,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843%;反对1,56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1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7,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135%;反对1,56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98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6,491,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843%;反对1,56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1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7,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7.0135%;反对1,56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98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6,491,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843%;反对1,56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1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7,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135%;反对1,56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98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六) 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6,491,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843%;反对1,56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1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7,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135%;反对1,56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98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6,491,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843%;反对1,56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1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7,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135%;反对1,56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98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 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切实履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6,491,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99.2843%;反对1,56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1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7,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135%;反对1,56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98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九) 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6,491,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843%;反对1,56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1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7,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135%;反对1,56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98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16,491,2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843%;反对1,56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1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7,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135%;反对1,56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98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游明牧律师、张巨祯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关于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顺博合金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关于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