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博合金: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9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材料认真审核,就本次会议上述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对《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李晓华女士的个人简历并了解相关情况,我们认为:
1、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聘任李晓华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后作出的,未发现其有《公司法》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
3、我们认为,李晓华女士具备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同意聘任李晓华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黄新建 刘忠海 闫信良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