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博合金: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修改或新增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4年8月7日以公告形式发出会议通知,现场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星期一)14:00在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90号棕榈泉国际中心B座22楼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王真见先生主持。部分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9人,代表股份52,353,40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8205%。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共168人,代表股份52,328,70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8168%。
出席本次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代表股份22,211,72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318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67人,代表股份30,141,6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025%。
二、会议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提请审议的提案进行了审议,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
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1,577,3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177%;反对711,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584%;弃权64,9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1,552,6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170%;反对711,1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590%;弃权64,9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40%。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关联事项议案,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王真见、王增潮、王启、杜福昌按相关规定回避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殷勇律师、潘柔敬律师、袁月(实习)律师见证,并出具了《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顺博合金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