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鹄模具: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董事会召开程序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实施了有效监督,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未出现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现将2022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10次会议,并列席了历次董事会现场会议、出席了历次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所有通讯表决事项知情。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2022年1月1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傅威连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022年3月21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22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
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2年5月1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公开竞标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2年6月1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关于设立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子公司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精密成形装备及轻量化制件项目的议案》、《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2022年8月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2022年9月23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2022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址的议案》、《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2022年12月2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通过阅览相关文件、列席董事会会议、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监督。
经认真检查后,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严格遵循《公司法》、《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认真地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健全、财务状况良好。2022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均已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履行了相应的法定审批程序。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定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查阅了相关资料,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六)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经认真自查、逐项论证,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并同意公司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
三、2023年度工作重点
2023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监事会职责,通过多种方式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树立公司在资本市场良好的诚信形象。
(一)按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2023年,监事会将继续完善监事会工作和运行机制,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工作沟通,依法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定期组织召开监事会会议,列席公司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监督检查,防范经营投资风险。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推动公司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三)加强监事会建设。监事会成员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有关培训,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和监督检查水平,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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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