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鹄模具:安信证券关于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解禁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鹄模具”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瑞鹄模具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并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瑞鹄模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会许可[2020]1071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瑞鹄模具首次公开发行4,59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并于2020年9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限售股为 69,1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0771%。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37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4,398,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980.00万元,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2〕691 号”文同意于2022年7月27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为2022年12月28日至2028年6月21日。
因部分可转债转股,截至2023年9月4日公司总股本由183,600,000股增加至191,673,049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69,1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077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122,523,0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9229%。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芜湖宏博模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
博科技”)。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做出的承诺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宏博科技 | 股份锁定承诺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2021年3月3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本单位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 2019年05月06日 | 2020 年 9 月3日至2023年9月2日 | 公司上市日发行价为12.48元/股,上市后六个月内公司股票未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不触及本单位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的承诺;上市后6个月末收盘价为15.94元/股,收盘价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不触及本单位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
的承诺。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所作承诺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所作承诺一致,且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三)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未对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3 年9月12日(星期二);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69,150,000 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36.0771%;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1名,为宏博科技;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序号 | 股东全称 |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股) |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 |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股) |
1 | 芜湖宏博模具科技有限公司 | 69,150,000 | 69,150,000 | 51,150,000注 |
合 计 | 69,150,000 | 69,150,000 | 51,150,000 |
注: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宏博科技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处于质押状态的数量为18,000,000股,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即可上市流通。
上述股东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后,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股东减持情况,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股)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 69,150,000 | 36.08 | -69,150,000 | 0 | 0 |
其中:高管锁定股 | 0 | 0 | 0 | 0 | 0 |
首发前限售股 | 69,150,000 | 36.08 | -69,150,000 | 0 | 0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22,523,049 | 63.92 | 69,150,000 | 191,673,049 | 100.00 |
三、总股本 | 191,673,049 | 100.00 | 0 | 191,673,049 | 100.00 |
注:公司总股本会因公司可转债申请转股而发生变动,为便于计算,上表中的数据以截至2023年9月4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础进行计算,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瑞鹄模具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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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栋一 吴冰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