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鹄模具: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的公告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公司股本总数增加所致。
2、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37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4,398,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元,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980.00万元。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7月27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瑞鹄转债”,债券代码“127065”。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2年12月28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8年6月21日)止。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芜湖奇瑞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4.71%(以2022年12月27日总股本183,600,000股为依据计算)。因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芜湖奇瑞科技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持股比例降至13.70%(以2023年10月24日的总股本197,016,002股为依据计算),变动比例超过1%,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芜湖奇瑞科技有限公司 |
住所 | 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鞍山路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3年10月24日 |
股票简称 | 瑞鹄模具 | 股票代码 | 002997?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 增持/减持比例(%) | ||||||
A股 | / | 1.01(被动稀释) | ||||||
合 计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因可转债转股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注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2,700 | 14.71 | 2,700 | 13.70 | ||||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2,700 | 14.71 | 2,700 | 13.70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及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
6.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注:本次变动前持有公司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以2022年12月27日收市后公司总股本183,600,000股为依据计算,本次变动后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以2023年10月24日的总股本197,016,002股为依据计算。
特此公告。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