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鹄模具: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结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97 证券简称:瑞鹄模具 公告编号:2024-059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结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结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对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轻量化车身及关键零部件精密成形装备智能制造工厂建设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37号)核准,本公司于2022年6月通过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面值总额为439,8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为6年。截至2022年6月28日,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9,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913,924.5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2,886,075.47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230Z0165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 项目资金投资进度情况
截至2024年5月31日,“新能源汽车轻量化车身及关键零部件精密成形装备智能制造工厂建设项目(一期)”进度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投资总金额(万元) | 累计已投入金额(万元) (未经审计) | 截至2024年5月31日投资进度 |
新能源汽车轻量化车身及关键零部件精密成形装备智能制造工厂建设项目(一期) | 43,288.61 | 23,244.88 | 53.70% |
注:其中募集资金付款20,377.32万元,占投资总额的比例47.07%;自有资金付款2,867.56万元,占投资总额的比例6.62%。
三、 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规模不变的情况下,结合项目当前的实施进度,将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轻量化车身及关键零部件精密成形装备智能制造工厂建设项目(一期)”计划完成时间从2024年6月延期至2025年6月。
四、 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因受到前期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设备订购到货计划变化的影响,项目建设较预期有所延缓,无法按既定计划在2024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为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在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规模不变的前提下,结合项目当前的实施进度,公司拟将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轻量化车身及关键零部件精密成形装备智能制造工厂建设项目(一期)”计划完成时间从 2024年6月延期至2025年6月。
五、 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的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轻量化车身及关键零部件精密成形装备智能制造工厂建设项目(一期)”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基于保障项目建设质量,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而审慎作出的决定,募投项目的实施内容、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规模未发生变化,项目延期期间若导致公司产能不足,公司将积极采取内部提升效率、部分工序委外加工等形式予以解决,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将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的完成,不会对公司未来业务整体规划及长远健康发展产生影响。
六、 审议程序
1、审议情况
2024年6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结项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轻量化车身及关键零部件精密成形装备智能制造工厂建设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时间延期至2025年6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2、独立董事审查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具体实施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变化,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及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瑞鹄模具本次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轻量化车身及关键零部件精密成形装备智能制造工厂建设项目(一期)”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的相关要求。公司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轻量化车身及关键零部件精密成形装备智能制造工厂建设项目(一期)”延期是公司结合项目建设实际情况提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4、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结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