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彩资源: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作为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对相关材料的研究和讨论,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鉴于原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本公司年报审计业务的团队整体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立并加入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综合考虑事务所业务资质、质量管理制度、审计团队胜任能力、审计工作连续性等多方因素,拟改聘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独立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先沟通并取得对方同意。公司事前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通知了我们,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改聘的审计机构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也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_李荣珍 郭元鑫 祝祥军
202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