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彩资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荣珍)

查股网  2024-04-27  优彩资源(002998)公司公告

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荣珍作为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与深交所监管规则、《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限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积极出席2023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有效地保证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在此作出如下述职: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荣珍,1950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历任江苏省纺织研究所化纤车间副主任、科技项目负责人、副所长、所长,2001年12月任江苏省纺织研究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3年9月至2014年4月任江苏省纺织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已退休。曾任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四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9年5月起担任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1年11月15日至今任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没有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关系,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组织或者个人影响。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认为自己能满足担任独立董事所具备的独立性要求。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本人任职期间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会议名称总计次数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
董事会77700
股东大会66600

报告期内,本着勤勉尽责和诚信务实的原则,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了各项议题材料,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有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相关事项发表专业性的独立意见,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在本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

(二)任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能够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召集召开会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交易所规则和公司各项制度的规定,主持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公司《公司章程》、《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定参与了战略委员会的工作,对公司长期发展的战略规划提出了意见。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2023年参加了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各项内部审计报告以及公司重大投资等特别事项,监督与推动公司的规范运作。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董事会届次召开时间事项意见类型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01-09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04-11关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关于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关于确认闲置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独立意见
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同意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07-31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11-0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的独立意见
关于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办理七天通知存款业务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12-07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同意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与会计师事 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

客观、真实。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监督董事会相关决议的具体执行情况,并及时了解公司最新经营动态;始终积极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通过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的专项汇报,实时关注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并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积极对公司的发展战略提出专业化建议。

(六)积极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2024年,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和管理层的沟通,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更好地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其他事项

(一)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没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独立董事:李荣珍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