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禾股份: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相关事宜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2-07  天禾股份(00299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999 证券简称:天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7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相关事宜的公告

一、 协议转让基本情况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禾股份”)的股东广东新供销商贸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供销商贸”)于2023年11月29日与广东粤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合资产”)签署了《以股抵债协议》及《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约定新供销商贸将其持有的公司14,000,0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4.03%)抵偿其对粤合资产债务。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024年1月,因交易双方实际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签署了《以股抵债协议之终止协议》及《股份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决定终止双方于2023年11月29日签署的《以股抵债协议》及《股份转让协议》。同日,经新供销商贸与粤合资产充分讨论和协商后,双方重新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二、 股东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2019年11月13日,新供销商贸将其持有的天禾股份1,000万股股权质押给粤合资产。

2021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新供销商贸质押股份数量由1,000万股调整为1,400万股。

公司近日收到新供销商贸的通知,获悉因协议转让股份需要,其所持有公司的全部股份已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 2 -股东名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起始日解除日期质权人
新供销商贸14,000,000100%4.03%2019年11月13日2024年2月5日粤合资产

注:本次解除质押及协议转让完成后,新供销商贸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三、 协议转让过户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粤合资产提供的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协议转让已于2024年2月5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新供销商贸不再持有公司股份,粤合资产持有公司14,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3%。

四、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新供销商贸和粤合资产同属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以下简称“省供销社”)下属控股子公司,本次协议转让属于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的内部划转,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权益发生变化,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股权转让完成后,新供销商贸不再持有公司股份,粤合资产将持有公司14,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03%。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广东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未发生变化;实际控制人仍为省供销社,未发生变化;综上,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对公司控制权、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 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协议转让事项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粤合资产同意在本次协议转让过程中作出承诺将承继新供销商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时及收购报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本次协议转让不违反法定持股要求和原有的持股承诺。

3、本次协议转让及解除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 备查文件

- 3 -

1、《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