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仔食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6-03  劲仔食品(003000)公司公告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仔细阅读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材料,审慎地对公司提供的资料作了分析,现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事宜。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各独立董事签字:

刘纳新陈慧敏陈嘉瑶
签署日期: 2023 年6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