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岩大地:2023-040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12  中岩大地(00300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3-040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0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1,52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638%。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5月16日。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公司将按照规定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1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1月27日至2021年2月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2月8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1年2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同意对所涉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并同意59名激励对象按照《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获授限制性股票。

(5)2021年4月2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向符合条件的59名激励对象授予121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1年4月23日。

(6)2022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并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同意对所涉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并同意10名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有关规定获授限制性股票。

(7)2022年2月1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完成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7),向符合条件的10名激励对象授予38.8893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2年2月18日。

(8)2022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2年5月10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2年5月1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

(10)2022年5月30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53名激励对象283,255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11)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一) 第一个限售期已经届满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5%。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为2022年2月18日,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已于2023年2月17日届满。

(二)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情况的说明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 注:1、上述“净利润”计算时均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数值作为计算依据。公司2021年净利润为11,881.97万元(注①),相比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为17.88%,公司业绩满足考核要求。 注①:2021年公司经审计净利润11,140.60万元,剔除2021年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741.37万元后的2021年公司净利润为11,881.97万元。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N)。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5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A,其个人本次计划解除限售额度的100%可解除限售;5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B,其个人本次计划解除限售额度的80%可解除限售。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上市流通日:2023年5月16日

2、解除限售数量:81,52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638%

3、解除限售人数:10人

4、激励对象名单及解除限售情况:

姓名职务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股)本次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股)剩余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张会娟财务总监110,00022,00082,500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9人)278,89359,528209,170
合计(10人)388,89381,528291,670

注1:“剩余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包括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中不符合全部解除限售规定的限制性股票15,695股,公司正对上述限制性股票办理回购注销手续。

注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其买卖股份应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发布的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四、董事会对本次解除限售的相关核查情况说明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执行,公司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其他激励对象不存在与本次解除限售对应的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不存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不存在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股本结构变化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股)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1、有限售条件股份78,700,52761.60%-81,52878,618,99961.54%
2、无限售条件股份49,050,19938.40%81,52849,131,72738.46%
3、股份总数127,750,726100.00%127,750,726100.00%

注:上表中“限售条件流通股”包含尚未完成回购注销手续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420,249股。

截止公告披露日,上述回购注销手续正在办理中,回购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和总股本将相应减少,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和股本变更情况以最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登记为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