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岩大地: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7月17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7月13日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到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其中田义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田义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能够满足下属子公司的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顺利开展经营业务,提升经营业绩,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对被担保子公司拥有绝对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的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我们认为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代开保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下属子公司代开保函,能够满足下属子公司的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顺利开展经营业务,提升经营业绩,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对子公司拥有绝对控制权,为其代开保函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本次代开保函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的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我们认为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代开保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