壶化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股份转让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2-27  壶化股份(003002)公司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股

份转让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一、股份转让概述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秦跃中及其一致行动人秦东于2023年11月29日签署了《关于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秦跃中将其持有的公司 20,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以 14.06 元/股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秦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拟内部转让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3)。

二、本次进展情况

2023年12月26日,公司收到秦跃中与秦东的通知,本次协议转让股份的过户手续已于2023年12月25日办理完成,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本次股份转让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秦跃中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本次变动前持股情况本次变动后持股情况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秦跃中

秦跃中61,200,00030.6041,200,00020.60
长治市方圆投资有限公司53,150,00026.5853,150,00026.58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秦跃中、秦东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秦东0020,000,00010.00

合计

合计114,350,00057.18114,350,00057.18

注:

秦跃中持有长治市方圆投资有限公司51.29%股份,为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秦跃中与秦东为父子关系,上述三者已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股份转让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