壶化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了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为保证董事会工作顺利开展,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于同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秦东召集并主持,应出席11人,实际出席11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高全臣、马常明已成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补选高全臣、马常明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其中高全臣担任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马常明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其他文件。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