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迅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4月14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季景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构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