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达: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竞业达延长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4-04-13  竞业达(003005)公司公告

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人”)作为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竞业达”、“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的保荐人,就竞业达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审议程序

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事宜已于2024年2月1日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目前正处于发行准备阶段,根据公司2023年5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3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16日。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尚未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的进行,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公司将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5月16日,与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有效期均同步延期。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延长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上述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表决结果及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生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变化情形;上述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公众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延长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延长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赵培兵 岳吉庆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