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达: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
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市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竞业达”或“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竞业达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29号),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877,637股,发行价格21.33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59,999,997.21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8,981,273.5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51,018,723.6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XYZH/2024CDAA1B0435)。
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公司、所有募投实施主体、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已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中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公司于2024年12
月2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和《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 总金额 |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实施主体 |
1 | 基于产教融合的实验实践教学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18,527.90 | 18,527.90 | 13,409.70 | 公司、沃凯森、怀来竞业达、怀来启点 |
2 | 多模态教育大数据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13,979.00 | 13,979.00 | 10,117.40 | 公司、数时代、竞业达数字 |
3 | 面向行业应用的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9,311.00 | 9,311.00 | 6,738.90 | 公司、竞业达数字、山东竞业达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 | 5,000.00 | 4,835.87 | 公司 |
合计 | 46,817.90 | 46,817.90 | 35,101.87 | - |
三、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一)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人工费用,包括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薪酬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员工薪酬支付、社保代扣、个人所得税缴纳等应通过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直接办理或指定账户统一划转,不能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
(二)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募投资金使用效率,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及子公司需要以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款项有利于加快公司票据的周转速度,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四、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一)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相关业务部门按照公司规定的支付流程,将拟以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垫付的募投项目相关款项提交付款申请。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以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进行款项支付。
(二)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建立募投项目核算台账,
汇总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明细,定期统计以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按照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程序,将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的募投项目所使用的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及子公司一般账户。
(三)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核查与问询。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该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发行申请文件及相关制度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
本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发行申请文件及相关制度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发行申请文件及相关制度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符合公司相关制度及文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赵培兵 | 岳吉庆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