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达:独立董事岳昌君2025年度述职报告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岳昌君
本人作为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专业特长,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年度本人主要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岳昌君,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毕业于复旦大学数学专业,1997年7月获山东科技大学计算机应用硕士学位,2000年9月获北京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2002年2月获法国奥维涅大学经济学博士后学位。历任山东农业大学、北京大学经讲师、副教授、教授。主要社会任职包括:教育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委员就业评价与统计组副组长、团中央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经济学分会副理事长、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生涯发展教育工作委员会副理事长、中国劳动经济学会职业开发与管理学会分副理事长等。2023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经认真自查,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6次、股东大会3次,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6次,4次现场出席,2次以通讯方式出席,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本年
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出席股东大会3次。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同时在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担任委员。2025年度本人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 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表决结果 |
| 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2025.4.1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关于2024年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同意 |
| 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2025.10.20 | 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 | 同意 |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 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表决结果 |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 2025.2.7 | 《2025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 同意 |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 2025.4.1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2024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财务数据》《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5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报告》 | 同意 |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 2025.8.16 | 《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2025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报告》 | 同意 |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5.10.23 |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财务数据》《2025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报告》 | 同意 |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5.12.28 | 《2025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报告》 | 同意 |
(3)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
| 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表决结果 |
| 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 2025.1.15 | 《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 同意 |
| 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 2025.3.7 |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 同意 |
| 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 2025.4.14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 同意 |
| 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5.11.15 |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同意 |
(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 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表决结果 |
|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2025.4.1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 同意 |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5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4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1次,所有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高效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作为教育行业专家,本人高度重视教育业务板块的内控合规建设,积极听取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内审部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特别是教育业务相关审计项目的执行情况,督促公司深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将教育行业监管要求融入内控流程,督促内审部门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及内控管理水平,确保教育业务的合规运营。
同时,本人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在年度审计工作开展前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及时进行专项沟通。在沟通中,本人特别关注教育行业政策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就教育业务收入确认、成本归集等关键会计处理事项与审计师进行深入探讨,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允,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反映教育业务的经营实质。
四、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2025年度,除按规定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业委员会外,本人持续通过多种方式履职,现场工作时间不低于15天,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一)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各类专项座谈、战略研讨会议,主动聚焦宏观经济形势的波动变化,深入研判行业发展新趋势、竞争格局新动向,全面领会公司发展战略的核心内涵与部署要求。在会议中,不仅从宏观层面梳理战略规划的合理性,更结合行业实际,与公司管理层深入探讨战略落地的具体举措、实施路径及潜在风险,为战略落地提供建设性思路,为后续履职决策筑牢基础。
(二)专程前往怀来启点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启
点学校”)开展实地调研,与启点学校管理团队进行深度座谈交流,全面细致了解启点学校的整体发展规划、市场拓展策略及核心运营模式。调研过程中,通过实地察看、一对一沟通等方式,收集一手经营数据和发展信息,全面掌握启点学校运营现状及发展潜力,为后续向公司提出针对性、可落地的建议提供坚实的数据和事实支撑。作为教育行业专家,本人在调研过程中特别关注启点学校的教学质量管理体系、师资队伍建设及课程研发能力,从教育经济学角度分析其运营模式和发展潜力,就优化教学资源配置、提升教育服务质量等方面提出专业建议。
(三)持续学习与能力提升。始终坚持终身学习理念,持续加强对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及行业规范的学习,不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和专业素养。积极参与北京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独立董事专题培训、行业交流活动,以及公司定期开展的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系统学习最新监管要求、法律法规修订内容及履职实务技巧,特别关注教育行业上市公司的专项监管政策和合规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合规意识,提升独立判断和决策能力,确保履职过程合法合规、专业高效。
(四)现场工作及实地调研。2025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累计达到15天。除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股东大会外,还通过实地考察、查阅经营管理资料、与业务部门座谈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重点关注公司教育业务的运营发展情况,结合教育行业发展趋势和国家政策导向,就公司教育业务的战略规划、产品研发、市场拓展等方面进行深入调研和分析,提出符合教育行业特点的专业建议,助力公司教育业务高质量发展。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本人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关注投资者关心的公司经营、战略发展及分红政策等重点问题。始终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注中小股东的合理诉求,积极发声、主动作为,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五、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本人认为: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定期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同时,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制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地执行。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25年度,对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审议,认为其在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专项报告审计过程中,恪守职责,并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专项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不存在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也未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对公司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审议,公司按照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除上述事项外,2025年,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六、总结和展望
2025年度,本人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依托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与执业经验,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履职期间,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常态化、深层次沟通,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
会及其各专业委员会,审慎审议各项提交议案,针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发展规划等事项发表客观、专业的独立意见,主动作为、积极履职,切实维护公司正常运营秩序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度,本人将严格恪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严格遵循《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持续秉持勤勉尽责、忠诚履职的原则,依法合规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深度参与公司治理,助力提升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专业性,始终兼顾公司整体利益与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全力以赴完成各项履职任务,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报告人:岳昌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