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普检测:董事会决议公告2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19日在河南省许昌市尚德路17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由董事长姚致清先生主持召开。通知于2023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5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财务部主任、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6)。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会2023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