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普检测:关于公司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承诺未来六个月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承诺
未来六个月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姚致清先生,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兼总经理李亚萍女士,副总经理王伟先生,副总经理贺春先生,副总经理宋霞女士,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冉先生出具的《关于自愿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承诺主体及持股情况
1、承诺主体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长姚致清先生,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兼总经理李亚萍女士,副总经理王伟先生,副总经理贺春先生,副总经理宋霞女士,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冉先生。
2、承诺主体持股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1 | 姚致清 | 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长 | 13,410,739 | 16.76 |
2 | 李亚萍 | 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总经理 | 9,143,688 | 11.43 |
3 | 王伟 | 公司副总经理 | 1,219,159 | 1.52 |
4 | 贺春 | 公司副总经理 | 1,211,159 | 1.51 |
5 | 宋霞 | 公司副总经理 | 919,159 | 1.15 |
6 | 张冉 |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544,622 | 0.68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承诺期限
自愿承诺自相关承诺函签署之日起6个月内,即2023年10月27日至2024年4月26日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承诺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姚致清先生,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兼总经理李亚萍女士,副总经理王伟先生,副总经理贺春先生,副总经理宋霞女士,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冉先生自愿承诺自2023年10月27日起6个月(2023年10月27日至2024年4月26日)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承诺期限内前述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事项新增的股份。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承诺主体严格遵守承诺,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长姚致清先生,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兼总经理李亚萍女士,副总经理王伟先生,副总经理贺春先生,副总经理宋霞女士,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冉先生出具的《关于自愿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