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普检测:关于公司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承诺未来六个月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28  开普检测(003008)公司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承诺

未来六个月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姚致清先生,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兼总经理李亚萍女士,副总经理王伟先生,副总经理贺春先生,副总经理宋霞女士,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冉先生出具的《关于自愿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承诺主体及持股情况

1、承诺主体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长姚致清先生,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兼总经理李亚萍女士,副总经理王伟先生,副总经理贺春先生,副总经理宋霞女士,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冉先生。

2、承诺主体持股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1姚致清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长13,410,73916.76
2李亚萍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总经理9,143,68811.43
3王伟公司副总经理1,219,1591.52
4贺春公司副总经理1,211,1591.51
5宋霞公司副总经理919,1591.15
6张冉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544,6220.6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承诺期限

自愿承诺自相关承诺函签署之日起6个月内,即2023年10月27日至2024年4月26日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承诺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姚致清先生,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兼总经理李亚萍女士,副总经理王伟先生,副总经理贺春先生,副总经理宋霞女士,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冉先生自愿承诺自2023年10月27日起6个月(2023年10月27日至2024年4月26日)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承诺期限内前述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事项新增的股份。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承诺主体严格遵守承诺,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长姚致清先生,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兼总经理李亚萍女士,副总经理王伟先生,副总经理贺春先生,副总经理宋霞女士,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冉先生出具的《关于自愿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