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普检测: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8日在河南省许昌市尚德路17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由董事长姚致清先生主持召开。通知于2023年12月1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5人(其中李亚萍、曹朝阳、陆健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1.1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1.2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1.3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1.4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表决情况:5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情况:5票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