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普检测: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增值税留抵退税的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增值税留抵退税的公告
一、基本情况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开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开普”)于2024年3月15日收到国家税务总局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下发的《税务事项通知书》(珠高税通〔2024〕14号),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20号),珠海开普于2024年3月15日申请的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事项,经税务机关审核,准予退还留抵税额10,211,881.92元。珠海开普银行账户于2024年3月18日收到该笔退税款。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该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退还将对公司现金流产生积极影响,对公司的损益不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税务事项通知书》(珠高税通〔2024〕14号);
2、银行账户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19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