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普检测: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8月8日在河南省许昌市尚德路17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由董事长姚致清先生主持召开。通知于2024年8月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5人(其中姚致清、李亚萍、曹朝阳、陆健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财务部主任、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6),以及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04,000,000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6,400,000.00元(含税)。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因回购股份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9)。
三、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财务与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