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普检测: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曹朝阳)

查股网  2025-04-09  开普检测(003008)公司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曹朝阳)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设性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任职期间,本人及时了解公司各项运营情况,全面关注检测行业宏观形势及公司的中长期发展目标,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经营积极献策。同时,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积极谨慎行使独立董事权利,依法依规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现将2024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情况

本人曹朝阳,出生于1963年1月,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第十届、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2005年“全国劳动模范”,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焦作合成纤维厂副厂长、厂长,焦作金宝合成纤维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党委书记,河南

轮胎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化工橡胶总公司总经理,中国化工科学研究院党委书记。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正友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焦作蓝天资源循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本年度履职情况

2024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4次、董事会会议6次,本人全部出席(均为亲自出席,委托出席次数为0,缺席次数为0)。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表1:2024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姓名董事会会议
应出席 次数亲自出席 次数委托出席 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
曹朝阳6600

表2:2024年度本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姓名股东大会会议
应出席 次数亲自出席 次数委托出席 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
曹朝阳4400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7次(财务与审计委员会5次;战略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本人作为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应参加的委员会会议全部出席(均为亲自出席,委托出席次数为0,缺席次数为0)。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表3:2024年度本人出席委员会会议情况

财务与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姓名应出席 次数实际出席 次数应出席 次数实际出席 次数
曹朝阳5511

2.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全部亲自出席。

(三)行使表决权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各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议事程序均符合规定,会议记录完整。对2024年度应由本人出席的各项会议议案,本人均投赞成票,

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公司内审部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审议相关内审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4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同时,不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2024年度,本人积极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修订的一系列文件,以提高履职能力,适应工作需要。同时,关注检测行业宏观形势,学习了解国家支持检测行业发展的宏观政策和发展机遇,获知行业内其他公司运行现状和发展趋势,对比公司的竞争优劣势,以增强自身专业判断能力,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

(六)现场办公及实地调研情况

2024年度,本人积极向公司了解情况并开展调研,深入了解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掌握现场信息。为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通过电话、邮件、视频、现场等方式与管理层进行沟通,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华南珠海基地建设情况、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调研检查,向公司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提

醒公司防范相关风险;在公司董事会和委员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度累计全年现场工作时间超过15天。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在日常工作中,公司认真做好相关会议组织工作,及时传递文件材料和汇报公司经营情况,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对本人的工作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财务、内审、证券等部门与本人保持着连续有效的沟通,使本人能及时了解公司实际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2024年度,本人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根据相关规定对其必要性、客观性以及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作出判断,认为关联交易预计符合一般商业规则,遵循了公平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与公司年审会计师保持了有效沟通,听取了公司有关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的汇报,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于2024年12月12日参加了财务与审计委员会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报告审计计划阶段沟通会议,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沟通,了解了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工作安排、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重点项目等相关事项。

(三)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后经2024年5月13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在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前,对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详细核查,审慎履行职责。本次续聘事项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4年度,本人对管理层2023年度业绩考核和薪酬兑现的情况进行了审核,薪酬情况符合公司相关薪酬和业绩考核制度,方案合理,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4年度,公司不涉及制定或者变更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履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专业作用。

2025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坚决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同时,亦将进一步努力学习和更新专业知识,为公司科学决策服务,为促进公司发展发挥建设性作用。

最后,对公司在2024年给予独立董事工作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签字):曹朝阳

2025年4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