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普检测: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陆健)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陆健)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履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出席了任职期间召开的全部董事会和相关委员会会议,运用自身的财务专业知识,对公司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积极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情况
本人陆健, 出生于1957年4月,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职于上海财经大学、上海中远三林置业集团、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5月至2024年4月,任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2023年10月至今,任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1月至2024年9月,任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本年度履职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依照有关规定积极出席各次会议,并在召开会议前主动了解和获取决策所需的资料,详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为会议决策做出充分准备。会议上,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4次、董事会会议6次,本人应出席股东大会4次、董事会会议6次,全部为亲自出席。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表1:2024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姓名 | 董事会会议 | ||||
应出席 次数 | 亲自出席 次数 | 委托出席 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 | |
陆健 | 6 | 6 | 0 | 0 | 否 |
表2:2024年度本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姓名 | 股东大会会议 | ||||
应出席 次数 | 亲自出席 次数 | 委托出席 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 | |
陆健 | 4 | 4 | 0 | 0 | 否 |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7次(其中财务
与审计委员会5次;战略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本人作为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应出席专门委员会次数6次,亲自出席次数6次,没有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况。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表3:2024年度本人出席委员会会议情况
财务与审计委员会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
姓名 | 应出席 次数 | 实际出席 次数 | 应出席 次数 | 实际出席 次数 |
陆健 | 5 | 5 | 1 | 1 |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规定履行委员职责,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判断,客观、公正地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2.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全部亲自出席。
(三)行使表决权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各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议事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记录完整。对2024年度应由本人出席的相关会议各项议案,本人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与公司内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
真审议内审相关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公司开展年报审计期间,本人作为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委员,通过多次审计沟通会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就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等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确保审计质量。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同时,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切实提高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意识。2024年7月,新《公司法》正式施行,为贯彻落实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就相关配套制度拟“打包”修改、废止89件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修订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一系列文件;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修订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本人及时学习上述新的法律法规,不断更新补充专业知识,以提高履职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六)现场办公及实地调研情况
2024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以及审计沟通交流会等时间,积极赴公司进行现场调研。2024年3月、4月、11月,本人到公司现场开展交流活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内控制度建设等事项进行了深入调研。同时,积极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内部控制建设提出意见建议。2024年度累计全年现场工作
时间超过15天。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人与董事会其他董事、监事会、管理层之间形成了良性沟通机制,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重大事项,公司也通过多种方式主动与本人保持沟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得到充分保障,在履职过程中未受到任何干扰或阻碍。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对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事前审阅,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商业交易行为,跟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相符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情况,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第一季度和第三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以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相关文件,本人认真阅读定期报告全文,重点关注了定期报告内容是否存在重大编制错误或者遗漏,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是否发生大幅波动及波
动原因解释的合理性等情况。2024年度,本人作为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委员,通过多次审计沟通会,持续开展审计沟通,了解年度审计与内控审计情况,确保审计质量。2024年12月12日,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召开了审计计划阶段的沟通会议,对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工作安排、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重点项目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本人认真审阅了大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重点项目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
(三)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后经2024年5月13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在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前已针对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详细核查,审慎履行职责后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4年度,本人审核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事项,公司薪酬方案是依据所处行业薪酬平均水平并结合公司效益情况制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和实际经营情况,关联人员已按规定回避表决。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制定或者变更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诚信、独立、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客观与独立的态度,履行忠实与勤勉义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主动辅助公司决策,促进公司经营业绩和治理水平的全面提升!
独立董事:陆健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