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普检测: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及5%整数倍暨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3008证券简称:开普检测公告编号:2026-006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及5%整数倍暨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持股5%以上股东姚致清先生在预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减持股份导致其持股比例降低,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姚致清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5,599,946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14.9999%,权益变动触及1%及5%的整数倍。
3、姚致清先生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持有本公司股份16,401,15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5.7703%)的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姚致清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6年2月26日至2026年5月25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12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1,04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2,08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公司于近日收到姚致清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触及1%及5%整数倍的告知函》,姚致清先生于2026年3月5日至2026年3月6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72,013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29,196
股东姚致清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股,合计减持公司股份801,209股,持股比例从15.7703%下降至14.9999%,本次权益变动触及1%及5%的整数倍。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 1.基本情况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姚致清 | |||||||
| 住所 | 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 |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6年3月5日至2026年3月6日 | |||||||
| 权益变动过程 | 因个人资金需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姚致清先生于2026年3月5日至2026年3月6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72,013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29,196股,合计减持公司股份801,209股,持股比例从15.7703%下降至14.9999%,本次减持股份的数量未超出预披露公告中载明的减持股份数量上限;姚致清先生本次权益变动触及1%及5%的整数倍。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 |||||||
| 股票简称 | 开普检测 | 股票代码 | 003008 | |||||
| 变动方向 | 上升□下降? | 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 A股 | 801,209 | 0.7704% | ||||||
| 合计 | 801,209 | 0.7704%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其他□(请注明)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姚致清 | 持有股份 | 16,401,155 | 15.7703% | 15,599,946 | 14.9999% |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100,289 | 3.9426% | 3,299,080 | 3.1722%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2,300,866 | 11.8278% | 12,300,866 | 11.8278% |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否□公司于2026年1月2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姚致清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6年2月26日至2026年5月25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12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1,04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2,08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姚致清先生均严格履行了已作出的相关承诺,本次减持股份事项与已披露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减持数量在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 |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否?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否?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及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
| 6.备查文件 |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3.律师的书面意见□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告知函)? | ||||||
注:本公告披露的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股权比例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如存在误差均为四舍五入导致。
二、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了预披露,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权益变动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姚致清先生已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姚致清先生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