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火箭: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及《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就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选举董事长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各项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董事长的选举和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本次董事长的选举和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基于上述原因,我们同意选举李树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同意董事会聘任李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董事会聘任宁星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同意董事会聘任程皓先生、李怀念先生、孙巨川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董事会聘任朱峰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邵芳贤、孙勇毅、段英2023年7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