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火箭: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

查股网  2024-05-14  中天火箭(003009)公司公告

股票代码:003009 股票简称:中天火箭债券代码:127071 债券简称:天箭转债

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4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五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关于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由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编制。中金公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金公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中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金公司作为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火箭”、“发行人”、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天箭转债”,债券代码:127071,以下简称“本次债券”)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以及发行人于2024年5月9日披露的《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和《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天箭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现就本次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本次债券核准概况

本次发行经公司于2022年1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2年2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至2023年3月17日。本次发行于2022年7月4日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7月18日核发的《关于核准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49号)核准。

二、“天箭转债”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债券简称:天箭转债

(三)债券代码:127071

(四)债券类型:可转换公司债券

(五)发行规模:人民币49,500.00万元

(六)发行数量:4,950,000张

(七)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按面值发行

(八)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自2022年8月22日至2028年8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九)债券利率:第一年0.2%、第二年0.3%、第三年0.4%、第四年1.5%、第五年1.8%、第六年2.0%

(十)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计息年度的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 B

×i

I:指年利息额;

B

: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2022年8月22日,T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5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

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本次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十一)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8月26日,T+4日)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年2月27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2028年8月21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十二)转股价格: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53.11元/股,当前转股价格为53.02元/股

(十三)信用评级情况: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评级,根据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为AA+

(十四)信用评级机构: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十五)担保事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采用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方式,公司控股股东航天四院为本次可转债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担保

(十六)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三、本次债券重大事项具体情况

中金公司作为本次债券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本次债券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现将本次《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天箭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项通过修正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2、修正程序

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自2024年4月13日至2024年5月8日,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已经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45.07元/股的情形,触发“天箭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鉴于“天箭转债”发行上市时间较短,距离6年的存续届满期尚远,近期公司股价受到宏观经济、市场调整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出现了波动,公司管理层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的长期发

展潜力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天箭转债”转股价格。同时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六个月内(即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11月7日),如再次触发“天箭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此期间之后(从2024年11月8日起计算),若再次触发“天箭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天箭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受托管理人履行的职责

中金公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中金公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次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之盖章页)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