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羽臣: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经核查,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聘任期间能够履行职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专业服务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并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较为熟悉。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聘用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王玉、王文慧夫妇为公司银行授信业务自愿提供担保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意将《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朱为缮、黄添顺、张春艳2023年4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