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羽臣: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06  若羽臣(003010)公司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恒美康(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美康”)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实际汇率为准,下同)的最高额保证担保,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负责业务办理和协议签署等事宜,实际担保发生时,由公司授权人与相关金融机构协商确定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担保金额、担保范围、担保期限等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广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3)穗银高最保字第0019号]),公司为中信银行广州分行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恒美康之间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限单独计算。前述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

二、本次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2023 年度经审批担保额度本次担保前被担保方担保余额本次担保后被担保方担保余额剩余可用担保额度是否关联担保
公司恒美康100%65.08%8,00008,0000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恒美康(国际)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5年5月6日

(3)公司注册号码:2233688

(4)注册地址:香港新界荃湾横龙街78-84号正好工业大厦15楼A座33室

(5)法定代表人:胡冬根

(6)注册资本:100万元港币

(7)经营范围:一般贸易及提供电子商务服务

(8)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64,819,290.68282,266,461.57
负债总额84,765,624.74183,708,025.12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
流动负债84,765,624.74183,708,025.12
净资产80,053,665.9498,558,436.45
项目2022年度(经审计)2023年1-6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132,250,228.1162,635,162.53
利润总额22,593,668.6018,504,770.51
净利润22,593,668.6018,504,770.51

(9)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恒美康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0)经查询,恒美康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进行信用评级。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3、主合同债务人:恒美康(国际)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据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

6、保证担保的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累计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为33,0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0.60%。本次担保提供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8,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4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或者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九、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信银行广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