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羽臣: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查股网  2025-03-22  若羽臣(003010)公司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 若羽臣股票代码: 003010

信息披露义务人:朗姿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白马路63号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27号朗姿大厦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降至10%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若羽臣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若羽臣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2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5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8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9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0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11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上市公司、若羽臣、公司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朗姿股份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后持股比例降至10%的权益变动行为
本报告书、本报告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白马路63号
法定代表人申东日
实际控制人申东日、申今花
注册资本44244.5375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9598548XH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期限2006-11-09至无固定日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服装服饰零售;服饰研发;服饰制造;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检验、整理服务;服装辅料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服装辅料制造;服装制造;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母婴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珠宝首饰制造;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零售;玩具制造;玩具销售;皮革制品制造;皮革制品销售;皮革、毛皮及其制品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皮革、毛皮及其制品加工专用设备销售;箱包制造;箱包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化妆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朗姿股份实际控制人为董事长申东日先生和董事、总经理申今花女士,申东日先生和申今花女士系兄妹关系。截至目前,申东
主要股东日、申今花分别持有朗姿股份211,559,098股和29,889,100股股份,占朗姿股份总股本的比例分别为47.82%和6.76%。此外,申今花之一致行动人上海烜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烜鼎长红七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上海烜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烜鼎长红六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分别持有公司1.00%、1.00%的股份。申东日、申今花兄妹及申今花之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56.58%的股份。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除申东日、申今花外,朗姿股份不存在其他持股比例高于5%的股东。
通讯方式010-53518800-817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申东日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中国北京市
申今花董事、总经理中国北京市
赵衡董事中国北京市
朱友干独立董事中国北京市
陈丽京独立董事中国北京市

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朗姿韩国控股子公司间接持有韩国KOSDAQ上市公司株式会社阿卡邦(英文名称为 Agabang & Company,股票代码:013990)26.53%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触及5%的整数倍。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

公司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告知函》于2025年2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朗姿股份计划合计减持若羽臣股份数量不超过4,768,071股,不超过若羽臣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589,357股,不超过若羽臣总股本的1%,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若羽臣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3,178,714股,不超过若羽臣总股本的2%,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若羽臣总股本的2%。(总股本以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总股本164,030,506股剔除公司已披露回购结果的2024年第三期股份回购和2024年第四期股份回购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5,094,800股后的股份数量158,935,706 股为计算依据,下同)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朗姿股份减持股份数量476,800股,减持股份数量约占公司总股本0.30%。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上述减持计划继续减持若羽臣股份。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如有继续减持股份或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朗姿股份持有公司股份16,370,34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30%。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朗姿股份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5,893,5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5年3月2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47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0%。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
集中竞价2025年3月20日476,8000.30
合计476,8000.30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后,朗姿股份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占公司剔除已披露回购结果的回购专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持股数量(股)占公司剔除已披露回购结果的回购专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
朗姿股份合计持有股份16,370,34010.30%15,893,5401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6,370,34010.30%15,893,5401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若羽臣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本次权益变动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含首次公开

发行后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除本次披露的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其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四)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可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申东日

2025年3月20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广东省广州市
股票简称若羽臣股票代码0030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朗姿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册地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白马路63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16,370,340股 持股比例:10.3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15,893,540股 持股比例:10.00% 变动数量:476,800股(减少) 变动比例:0.30%(减少)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时间及方式时间:2025年3月20日 方式:集中竞价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否□ 不确定■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申东日

2025年3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