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象新材: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4-25  海象新材(003011)公司公告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作为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象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84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8.67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709,207,800.0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4,752,400.00元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为614,455,400.00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9月25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40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述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金额项目备案情况环评文件
1年产2,000万平方米PVC地板生产基地建设项目47,456.8247,456.822019-330481-29-03-024219-000海环审【2019】25号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5,988.725,988.722019-330481-29-03-024256-000海环审【2019】26号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8,000.008,000.00----
合计61,445.5461,445.54----

公司于2020年10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3,854.25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292.34万元置换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以上资金于2020年11月5日置换完毕。

公司于2020年10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8,000.00万元募集资金及自募集资金到账之日起产生的利息收益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0年10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海宁海象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并提供借款的议案》,在确保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8,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海宁海象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并向其提供不超过15,445.54万元人民币的借款。

公司于2020年10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资金的额度和权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滚动使用。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本金和收益已全部收回,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形,上

述现金管理议案失效后未再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于2021年5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2年4月22日,公司实际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2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同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会议批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4月24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同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决定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公司将“年产2000万平方米PVC地板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完工时间延长至2024年6月30日。

三、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一)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次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宁海象新材料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3月31日,该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127.37万元。

具体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利息收入扣除 手续费节余募集资金金额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5,988.725,988.721,127.37100.464,961.81

1、本次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具体原因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厂房建设依托于“年产2,000万平方米PVC地板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目前“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土建工程已完成,实验检测设备尚未采购。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系公司结合2020年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综合制定,项目投资目的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研发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保证公司产品技术先进性的同时不断扩充、完善公司产品线,巩固并强化公司行业地位和市场份额。近几年,受关税、宏观经济环境、国内外大环境等因素影响,外部市场情况发生了不利变化,国内生产基地产品订单需求有所下降,公司产能逐渐向越南子公司转移,国内目前现有的研发生产能力已能够满足当前市场需求,因此,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秉承公司效益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结合自身经营及资金情况等因素,拟终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后的资金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终止后,结余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公司将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

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和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决策,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充分保障了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二)拟结项部分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1、本次拟结项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年产2,000万平方米PVC地板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53,301.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25,775.65平方米,本项目已建成生产厂房,购置相关生产设备,打造连续复合生产线,提高公司生产过程的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截至目前,该项目已达到结项条件。

2019年5月10日,美国对包括公司产品在内的约2,000亿美元中国进口商

品由原先加征10%关税提高到加征25%关税,即关税税率的绝对值增加15%。2019年11月13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发布声明,追溯自2018年9月24日起至2020年8月7日,对包括公司在内的多个行业的部分产品排除加征关税;2020年8月7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发布声明,自2020年8月7日开始对包括公司在内的多个行业恢复加征25%关税,当时正值公司募投项目投资之计。公司经过2021年与2022年对市场情况的观察,判断目前没有降低关税的迹象并且国内生产基地外部需求未来几年将会持续出现不足的情况,截至目前公司国内生产基地产品订单已经有所下降,公司始终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坚持对外开拓,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了越南子公司,而国内募投项目受美国加征关税、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影响,同时部分转固产能尚未释放,前期损耗较大,以致“年产2,000万平方米PVC地板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经济效益不达预期。为应对市场环境变化,在募投过程中公司调整了部分生产线,调整后产出主要为用于生产PVC弹性成品地板的原材料耐磨层和IXPE,以及200万平方米的PVC弹性成品地板,上述耐磨层和IXPE主要供给公司和越南子公司等生产基地使用,最终实现项目产成品产能。目前越南子公司有三个生产基地(一厂、二厂、三厂),一厂、二厂已实现产能共计1500万平方米PVC弹性成品地板,越南三厂在建工程产能规划为1500万平方米PVC弹性成品地板,同时公司以自有资金在越南子公司也投入了IXPE生产线以及耐磨层生产线预计在2023年年中开始释放产能,未来公司会随着市场情况的变化以及自用需求的情况将国内募投项目生产的耐磨层和IXPE部分半成品对外销售。

截至2023年3月31日,该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0,328.06万元,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8,605.89万元,节余募集资金占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18.13%。

具体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利息收入扣除 手续费节余募集资金金额
年产2,000万平方米PVC地板生产基地建设项目47,456.8247,456.8240,328.061,477.138,605.89

注:募集资金剩余金额最终转入公司自用资金账户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2、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公司结合项目规划实际情况,调整部分生产设备,优化项目实施方案,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降低了项目建设费用。

(2)募集资金在专户存储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了一定收入。

(3)目前该项目尚余部分合同尾款、质保金等款项未达支付条款。

3、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了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计划将募投项目“年产2,000万平方米PVC地板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支付的尾款将全部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同时公司将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

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和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决策,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充分保障了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已经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确认意见,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充分保障了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奚一宇 岳腾飞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