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象新材: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5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1),经核查,通知的部分内容及公告附件二《授权委托书》表格内容有误,现更正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更正前:
7、股东大会的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8日(星期一)下午15:00深交所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更正后:
7、股东大会的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8日(星期一)下午15:00深交所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二、附件2:授权委托书
更正前: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下午14:00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有效期限: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1.00 |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2.00 |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3.00 |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4.00 |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5.00 |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6.00 |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
7.00 |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8.00 | 《关于2023年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抵押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 √ |
9.00 |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
10.00 |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
11.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6) |
11.0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11.02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11.03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11.04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11.05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 √ |
11.06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更正后: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下午14:00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有效期限: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2.00 |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3.00 |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4.00 |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
5.00 |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2023年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抵押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 √ | |||
9.00 |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 |||
10.00 |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 |||
11.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议案》 |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6 |
11.0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11.02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11.03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11.04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
11.05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 √ | |||
11.06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中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更正后的公告详见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后)》(公告编号:2023-021)。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