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象新材: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9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9月9日通过邮件和电话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周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
鉴于公司《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中7名激励对象出现离职或自愿放弃公司拟授予的股票期权等情况,公司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规定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人数由72名调整为65名,股票期权授予数量由184.50万份调整为181.50万份。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64.50万份调整至145.20万份,占授予权益总量的80.00%,预留股份由
20.00万份调整为36.30万份,占授予权益总量的20.00%。
关联董事王雅琴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3年9月14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65名激励对象合计145.20万份股票期权。
关联董事王雅琴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