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鹏控股: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5-27  东鹏控股(003012)公司公告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以及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程序、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合规。

2、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的规定,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专业知识,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兼总经理何新明先生,任期届满,本次换届后任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不再兼任公司总经理。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聘任何颖女士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包建永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聘任黄征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聘任张兄才先生、王悦先生、石进平先生、刘勋功先生、朱端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甘清仁 殷素红 路晓燕

2023年5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